昨晚儿子参加学校组织的滑冰party结束后驾车送他回家。车自西向东行驶在major mackenzie dr右道,在VAUGHAN市政府附近发现前车很慢,低于限速。
忍了几百米后实在受不了了,决定变道超车。回头发现后车正在变道超车,于是决定等该车超过本车后自己再超车。该车超过本车时发现是辆警车。
警车超过本车后立刻打灯变道到我和慢车之间。超车不就是为了加快车速吗?超完车又插到慢腾腾的前车后面是几个意思??这个疑问到现在都没有头绪。
当时看到前方路口已经变黄灯了,于是决定老老实实地跟在警车后面,等过了路口再超车不迟。
接近路口时已经变红灯了,只见警车前方的慢车照样慢腾腾地向路口开去,既不加速,也不减速,然后就在警车面前大大方方地就这么把红灯给闯了,闯了,闯了……
有没搞错啊,这胆儿够肥的。加国虽然是个可以为所欲为没人管的国家,但在警察面前闯红灯也太挑战警方的尊严和脸面了吧?
这时只见警车一点也没减速的意思,就在即将驶出路口时,全车警灯闪烁,警笛响起。那辆慢车倒是自觉,知道自己刚才干了什么蠢事,迅速pull over了……
在加开车这么多年,红灯初始1秒,甚至2秒之内闯红灯的见得多了,但象这样被警察逮个现行的还是第1次见,有点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