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2:51 pm 写道:
如果是一个人出去钓,那么确实只能保留6条,如果是4个人出去钓,每人单独钓到了6条,那么可以保留24条。
理论是这样,这种情况目前没听说过,而且bass时间放长了确实不好吃,没必要留很多
“保留24条”这话会引起歧义;应该说各自保留6条。
问题是,这24条在一个冰柜里。。。咋算吖? 你准备咋解释吖?
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2:51 pm 写道:
如果是一个人出去钓,那么确实只能保留6条,如果是4个人出去钓,每人单独钓到了6条,那么可以保留24条。
理论是这样,这种情况目前没听说过,而且bass时间放长了确实不好吃,没必要留很多
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2:57 p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2:51 pm 写道:
如果是一个人出去钓,那么确实只能保留6条,如果是4个人出去钓,每人单独钓到了6条,那么可以保留24条。
理论是这样,这种情况目前没听说过,而且bass时间放长了确实不好吃,没必要留很多
“保留24条”这话会引起歧义;应该说各自保留6条。
问题是,这24条在一个冰柜里。。。咋算吖? 你准备咋解释吖?
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11:28 a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10:10 am 写道: 我的理解是这样:
不钓鱼的话,按照大牌可以接受赠鱼,再怎么转赠应该都是这个限制。家里有四口人,可以接受24条(以bass为例)。问题是一般人没可能接受赠与到这个限额,还有不钓鱼的人,鱼警也不可能到家里去查。
有鱼牌的话,家里的鱼获按照有鱼牌的人算(小孩老人算大牌),没鱼牌的人没有留鱼的限额。
如果某天钓超了,鱼警是有权利到家里冰柜里面去查的
俺老人家再费事儿说一遍,说一遍。。。
看规则要全面的看,上下串联的看。。。
比如说,有人对分区的限额产生误解,以为各个分区的限额可以加起来。。。其实呢,上面还有个总额的规定,规定了大部分鱼种的在“全安省”的总限额; 也就是说你在全安省各个分区钓的鱼,加起来不能超过这个总限额。。。我看大多数的三年新的新手都没有理会这个总限额,然后产生各种误解。
那么对于赠鱼来说,前面还有一个对钓鱼者保有渔获总量的限额;这个保有总量,范围包括你的所有的财产范围:你的House, 你的车,你的船。。。那么当你把你的鱼“赠送”给你的老婆孩子父母的时候,如果对方同时与你居住在一起,那么其实你的“赠送鱼”并没有出了你的财产范围;这就违反了“钓鱼者保有渔获总量的限额”的定义。。。所以你赠送给家人这个说法是糊弄不过去的。
BTW,没鱼牌的人可以接受别人赠送鱼,限额按大牌算。
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17 pm 写道: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2:57 p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2:51 pm 写道:
如果是一个人出去钓,那么确实只能保留6条,如果是4个人出去钓,每人单独钓到了6条,那么可以保留24条。
理论是这样,这种情况目前没听说过,而且bass时间放长了确实不好吃,没必要留很多
“保留24条”这话会引起歧义;应该说各自保留6条。
问题是,这24条在一个冰柜里。。。咋算吖? 你准备咋解释吖?
四个人一起出去,每人钓了6条,总共keep24条,很好解释的啊,很清楚
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25 p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17 pm 写道: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2:57 pm 写道:
“保留24条”这话会引起歧义;应该说各自保留6条。
问题是,这24条在一个冰柜里。。。咋算吖? 你准备咋解释吖?
四个人一起出去,每人钓了6条,总共keep24条,很好解释的啊,很清楚
按照POSSESSION LIMIT的定义,在您的居住地+车+船的范围内出现了24条bass。。。俺真的不知道这里面鱼警会怎么算了~
这里的鱼油提供过一个案子:同一条船,钓了一条违规碧古,同船的三人都不认帐,结果三人都吃了告票。。。一条鱼,三个告票~
一个冰箱里24条bass,俺觉着真的不要想当然自己的解释会被鱼警接受~
millermin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24 pm 写道: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11:28 a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10:10 am 写道: 我的理解是这样:
不钓鱼的话,按照大牌可以接受赠鱼,再怎么转赠应该都是这个限制。家里有四口人,可以接受24条(以bass为例)。问题是一般人没可能接受赠与到这个限额,还有不钓鱼的人,鱼警也不可能到家里去查。
有鱼牌的话,家里的鱼获按照有鱼牌的人算(小孩老人算大牌),没鱼牌的人没有留鱼的限额。
如果某天钓超了,鱼警是有权利到家里冰柜里面去查的
俺老人家再费事儿说一遍,说一遍。。。
看规则要全面的看,上下串联的看。。。
比如说,有人对分区的限额产生误解,以为各个分区的限额可以加起来。。。其实呢,上面还有个总额的规定,规定了大部分鱼种的在“全安省”的总限额; 也就是说你在全安省各个分区钓的鱼,加起来不能超过这个总限额。。。我看大多数的三年新的新手都没有理会这个总限额,然后产生各种误解。
那么对于赠鱼来说,前面还有一个对钓鱼者保有渔获总量的限额;这个保有总量,范围包括你的所有的财产范围:你的House, 你的车,你的船。。。那么当你把你的鱼“赠送”给你的老婆孩子父母的时候,如果对方同时与你居住在一起,那么其实你的“赠送鱼”并没有出了你的财产范围;这就违反了“钓鱼者保有渔获总量的限额”的定义。。。所以你赠送给家人这个说法是糊弄不过去的。
BTW,没鱼牌的人可以接受别人赠送鱼,限额按大牌算。
如此说来,夫妻同住一house, 连银行帐户都是联名的一个账户,收入报税也都必须混合计算,银行利息更是分不清,也不允许分了。
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27 pm 写道: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25 p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17 pm 写道:
四个人一起出去,每人钓了6条,总共keep24条,很好解释的啊,很清楚
按照POSSESSION LIMIT的定义,在您的居住地+车+船的范围内出现了24条bass。。。俺真的不知道这里面鱼警会怎么算了~
这里的鱼油提供过一个案子:同一条船,钓了一条违规碧古,同船的三人都不认帐,结果三人都吃了告票。。。一条鱼,三个告票~
一个冰箱里24条bass,俺觉着真的不要想当然自己的解释会被鱼警接受~
4个人都有大牌,我不明白为什么鱼警不会接受
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30 pm 写道: 另外上面的事情我知道,那是碧古超尺寸,俩回事儿
如果一家四口人都爱钓鱼,都有鱼牌大牌,他们一家人只能拿回6条鱼?这个完全和possession limit跟个人相关相悖
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34 p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30 pm 写道: 另外上面的事情我知道,那是碧古超尺寸,俩回事儿
如果一家四口人都爱钓鱼,都有鱼牌大牌,他们一家人只能拿回6条鱼?这个完全和possession limit跟个人相关相悖
那么,你怎么看法官不接受在居住地+车+船的范围内亲属互赠鱼获这件事儿?
在保留鱼获的时候,接受赠与和自己钓到拿回家完全是一回事儿吖。
sailor8888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48 pm 写道: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34 p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30 pm 写道: 另外上面的事情我知道,那是碧古超尺寸,俩回事儿
如果一家四口人都爱钓鱼,都有鱼牌大牌,他们一家人只能拿回6条鱼?这个完全和possession limit跟个人相关相悖
那么,你怎么看法官不接受在居住地+车+船的范围内亲属互赠鱼获这件事儿?
在保留鱼获的时候,接受赠与和自己钓到拿回家完全是一回事儿吖。
照这么说如果几个人坐一辆车出去钓,回来的时候只能拿6条鱼?不然的话车主就违规了?(居住地+车+船的范围)
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34 p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30 pm 写道: 另外上面的事情我知道,那是碧古超尺寸,俩回事儿
如果一家四口人都爱钓鱼,都有鱼牌大牌,他们一家人只能拿回6条鱼?这个完全和possession limit跟个人相关相悖
那么,你怎么看法官不接受在居住地+车+船的范围内亲属互赠鱼获这件事儿?
在保留鱼获的时候,接受赠与和自己钓到拿回家完全是一回事儿吖。
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4:06 pm 写道:风雨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34 pm 写道:yangzw2002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3:30 pm 写道: 另外上面的事情我知道,那是碧古超尺寸,俩回事儿
如果一家四口人都爱钓鱼,都有鱼牌大牌,他们一家人只能拿回6条鱼?这个完全和possession limit跟个人相关相悖
那么,你怎么看法官不接受在居住地+车+船的范围内亲属互赠鱼获这件事儿?
在保留鱼获的时候,接受赠与和自己钓到拿回家完全是一回事儿吖。
如果一家人只有一人钓鱼,那么确实只能保留6条。如果四个人都钓鱼,保留24条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。前提是每人钓到6条,都keep了
莫德尔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5:29 pm 写道: 这也快成月经贴问题了。
楼主正常提问,后面站长正面回答了。本来就该完了,结果还玩延伸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我给你们点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建议吧!
1,钓满留满,没问题。自家留下鲜活的吃一条,顶多冻一条几天后吃。其他送人,联络朋友或者邻里感情。都冻起来,要拍mummy return 6?
2,就算一家人全有大牌,也只留下一个人的限额。其余就地放生。况且,别吹牛逼,我不信一家人都在一起每次人人能都钓满。假如真那么牛逼,就留喽。谁也说不着什么。条子来了也干瞪眼。
3,有些事,别较真。谁也不是法律先锋,道德楷模。只要别人做的不特别操蛋,就当没看见没听见。
xiaolu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6:30 pm 写道: 本来我是一直没想插嘴, 但现在终于有点儿忍不住了, 就说两句针对风雨兄说的. 我认为(当然我的认为可能完全是错误的)风雨兄的观点是:
1. 如果同一家庭里有 4 个人, 每人都有大牌, 这 4 个人各自都钓到并拿回家 6 条 BASS, 于是家里一共有 24 条, 每人各拥有(POSSESSION) 6 条, 当然没有违法任何钓鱼法律法规
2. 但是, 如果遇到渔警,检察官等要指控此四人中有某人拥有了超过 6 条(并不是每人各自留下了 6 条), 法庭上您就比较难拿出证据证明这 4 人中并没有任何人留下超过 6 条鱼
3. 因为您比较难拿出证据证明您做的此事是合法的, 因此即使您做的此事是合法的, 您也不可以这么做!
(我个人认为, 风雨兄这是把所做的事情是否合法, 同在法庭上是否能够证明您做的事情是否合法, 混到一起了. 本来应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)
阿恩 @ 周三 10月 11, 2017 1:13 pm 写道: 无意违规不必太自责;故意违规不要找借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