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iaolu 写道:大约是 5 或 6 年前的事, 带女儿(当时她 7 岁左右)到 SIMCOE 湖的 COOK'S BAY 的西边的 LEFROY 的那个MARINA 旁的公共的 DOCK (伸到湖里的长长的平台)上岸钓, 每人一竿, 女儿不会甩线, 于是我把自己的竿放在地上, 但线,饵还在水里, 以便于同时我帮女儿甩竿抛线, 大概是因为突然感觉她的线甩出后有破吃 (PERCH) 要咬了, 于是我还在手里拿着女儿的鱼竿等待着...这时来了一渔警, 给了我一 TICKET, 说是我同时用两个竿在钓鱼(另一个也就是我自己用的竿上的线和饵同时仍然还在水里), 记得是罚了我 120 刀. 当时也不知道怎的说,只是感觉被罚的有点"冤枉"啊!....哈哈.
反过来说明理由就好了,
放在地上的杆是孩子的。
你正在拿杆是你的。